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综合用房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5 09:4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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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综合用房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公告发布于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官网,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综合用房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万元;

(四)项目内容:公开招标采购楼顶正面、侧面铝板点阵发光字、钢架制作安装,含吊机租赁、登高车租赁、辅材、配电箱、线缆、安装及售后维保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安装并交付使用。

二、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发光字、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相关业务,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需求

详细参数见报价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

(一)时间:2026年615日至2026年6239:00

(二)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官网查询项目信息,在报名时间内联系报名。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6年6239:00(逾期送达、邮寄未签收或密封不合格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地点:合肥经开区九龙路118号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8#-1栋6楼611室(可邮寄,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未签收视为无效)。

(三)投标人需提供报价表、项目效果图、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纸质复印件等(一式五份),所有材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完整后,于2026年6239:00前,通过信函、实地等方式送达。

六、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时间:2026年623日上午900分;

(二)开标地点:合肥经开区九龙路118号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8#-1栋(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开标室);

(三)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有效最低价评审法,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且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为中标人。

七、报价及技术、履约要求

(一)最高限价:7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报价要求:采用固定包干价,报价包含材料、人工、机械租赁、运输、垃圾清运、税金、各类保险等项目实施全流程全部费用,无任何额外增项费用,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一旦报价确认,不得因任何理由调整;完成全部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招标人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合法有效、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97%的费用,剩余3%费用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届满且中标人履行完毕质保义务后予以支付。

(三)技术要求:发光字字体须严格按照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标准字体制作;

(四)质保期限:字体质保3年、发光字灯具及电气线路质保3年、配套钢架质保3年;质保期内,中标人需免费提供维修、更换等售后服务,确保发光字正常使用;如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施工措施不到位、不规范,导致招标人或第三人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招标人因此被第三方追责,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全部损失。

(五)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招标人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如中标人迟延完工,应按每迟延一日,以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为标准,向招标人支付逾期违约金,迟延超过3日,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六)售后响应:接到故障报修及相关问题通知后,中标单位须承诺2小时内抵达现场并启动维修作业,确保标识牌(发光字)正常使用,维修完成后需经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应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中标人每迟延履行质保义务一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300元,中标人迟延履行超过8小时的,招标人有权自行请第三方代为履行,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投标人报价需真实有效,不得恶意低价竞标,若经查实报价低于成本价,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八)本次招标仅限于报价表中所示方案,投标人提交多方案、多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九)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议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51-63530673

联系地址:合肥经开区九龙路118号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8#-1栋

附件1报价表、字体、项目效果图

 

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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